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隆庆中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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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84章 纷纷奏事纷纷扰

经略倭国朝鲜事务大臣兼安东都护府都护徐渭向朝廷奏报,倭国王室已经和大明签订了京都条约,全盘认可了大明的条件,同时倭国境内的大小藩主也已经被官军削平,徐渭已经下达了废刀令和刀狩令。

而且徐渭下一步的计划是在倭国实施检地,确定倭国藩主、朝廷和安东都护府所分得的赋税比例,从经济上控制倭国朝廷,所以徐渭向朝廷上疏,请求先撤回五万官军,同时暂留十万官军于倭国,待倭国安定下来之后,再减少大明的驻军数量,还要在倭国各港口屯驻朝廷官军水师,以加强对于倭国的控制。

征东战事算是告一段落了,现在重要是就是征东赏功的环节了,主要分为两部分,第一就是普通士卒和中下级军官们,采取的物质奖励和晋升相结合的措施,朱载坖命令从内帑拨黄金十五万两,铸造一两的征东赏功金币,从普通士卒和都护徐渭,人手一枚,作为朝廷对于征东大战的奖励。

除此之外,对于这些将士们,要按照功劳的大小给予赏银,晋升和选送国子武学进修的奖励,相对对基层将士的赏赐,高级官员的赏赐就不好办了。

首先就安东都护府都护徐渭,他已经是正二品兵部尚书了,再加官就只能是宫保等虚职了,但是对于徐渭来说,这次立下的可算得上的近乎于灭国的大功了,朝廷基本上控制了倭国,这样的大功,不少人认为,要封爵才行,大明文官封爵,确实是极为少见的事情。

不过对于封爵,反对的人是很多的,他们反对的主要理由来自于皇明祖训,太祖皇帝确实是有相关的表述的:“爵以报功,汉高帝不功不侯,此最可法。朕今非吝封爵也,但无功受封,有功于国者又将何以待之耶!自今五等之爵不论品级,非有大功于国者,虽官至丞相亦不得封。”

所以一些官员们认为不能滥封,要控制封爵,但是还有一些官员们认为,功高不赏,并非良策,兵部尚书王崇古就上疏称:“国朝设赏格而负之,始于逆濠时,许封侯而止封王伯安以伯。此读《大明律》之误也,《大明律》云文官非军功不得封公侯,盖伯爵不必军功也。”

因为按照大明律,文官不许封公侯,文官们即便是有天大的功劳,也只能封伯,如诚意伯刘基、威宁伯王越、新建伯王守仁等人,都是如此,徐渭立下如此大功,理应封爵。

除了徐渭之外,麾下一干大将也要予以封赏,毕竟这次斩首以十万计,还为大明控制了倭国,朱载坖也认为应当予以封赏,朱载坖命令礼部左侍郎署部事杨时乔拟定高级官员的封赏名单,与兵部等商量之后条陈上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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