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隆庆中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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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77章 驿传血脉不容轻(二)

而且对于大明来说,现在大部分的公文全部是明传公文,这就使得朝廷根本无法保密,大明不是没有规定严格的法度,对于公文传递过程中铺兵失职,大明律规定了严格的惩处措施,按照大明律规定:“铺兵运送公文如果公文封皮有所破坏,按照破坏程度予以处罚,一角笞二十,并每三角加一等,以笞六十为上限;如果损坏公文本身,一角笞四十,并每两角加一等,以笞八十为上限;如果是沉匿公文及拆动原封者,一角杖六十,并每一角加一等,以杖一百为上限。”

对于机密公文,更是严格规定,依大明律规定:“凡在各大小衙门运送机密公文过程中,有上司官员派人从急递铺中将公文拦截者,不论远近,应有所在铺司铺兵立即去往所在官司告举,并向上级申报,进行追究,如果查实,处以斩刑。如果所在铺司铺兵隐瞒不告发,杖一百,如果告发后所在官府不立即受理查探,与其同罪。”

但是这些制度都是针对铺兵的,事实上,小小的铺兵一般是没有胆量敢去泄露朝廷的机密信息的,真正敢这么做的,大部分都是朝廷的官员们,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就是永乐年间,礼部尚书李至刚的岳父因罪被都察院逮捕询问,应当被处以斩立决,李至刚向成祖皇帝上书请求赦免,成祖皇帝问其从何得知其岳父狱情,答曰是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黄信告知,遭到刑科都给事中周璟等人的弹劾,成祖遂命锦衣卫查证,查实后即将其诛杀。

现在朝廷内部的确实是存在着随意泄密的情况,朱载坖认为,通政司要起到作用,对于朝廷上传下达的各种公文,要确定密级,对于事涉军机大事等紧要之事的奏疏,要采取更加保密的措施,不仅仅要用密疏,甚至还要用密码等一保障机密信息不外泄。

对于朱载坖的看法,张居正也是认同,现在朝廷很多时候确实是存在泄密的情况,导致朝廷的部署被外人所知,朱载坖命令内阁、刑部、律例馆等要在修订大明律例集结时专门增加有关保密的内容,同时通政司也要制定对于机密文件的保密措施,对于泄密的,要予以严惩,决不姑息,尤其是泄露朝廷重要信息和军机要事的,要坚决处斩,决不轻饶。

除此之外,就是对于天下的驿站、递运所、急递铺的管理,朱载坖和重臣们商量之后决定,以邮政总署为管理天下驿传的衙门,而在地方,设立驿传道负责一定区域内的驿传管理,而地方州县由原本的直接管理变成负责对于这些驿站的监督,驿站、急递铺、递运所等都同意由驿传道负责管理。

同时由通政司规定朝廷各种公文的上传下达时限,只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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